汉语言文学专业
一、基本学制
基本学制:4年。
二、培养目标
按照“突出实用、服务本地“的原则,主动适应贵州省特别是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,大力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在汉语言文学学科领域专业基础较为扎实、专业口径较为宽广、专业应用性较为突出,具备较强学习能力、实践能力、创新能力、交流能力、社会适应能力的,适合在基础教育行业从事语文教学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。
三、基本要求
1.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、思想道德素质、科学文化素质,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素养;
2.系统、扎实地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、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,关注本专业的新成就和新的发展趋势。具体要求:
(1)掌握语言的基本理论、汉语历史演变的基本规律和古代汉语、现代汉语的基本理论、知识,具有扎实的语言功底和良好的语言应用能力。
(2)掌握文学的基本知识和理论,具有较强的分析、讲解中外文学作品和认识、评价各种文学现象的能力。
(3)熟悉各种文体,具有较高的写作水平,能熟练撰写各类文章。
(4)能阅读一般的汉语古籍。
(5)接受汉语言文学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,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分析、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(6)能够说流利的普通话,具有较高的汉字书写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。
(7)懂得教育规律,受到较严格的教师基本素质的培养和基本能力训练,基本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。
3.了解体育的基本常识,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,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劳动、卫生习惯,具有健全的体魄。
4.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,外语、体育、计算机和语言文字能力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。
5.具有良好的审美素养和高尚的艺术情趣。
四、专业核心课程
先秦文学、元明清文学、中国现代文学、美学、古代文论、西方文论、古代汉语、现代汉语、写作、文学概论
五、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
1.课程结构与学分安排
通识必修课程 43学分,学科专业课程83学分(其中学科基础课25学分,专业主干课40学分,专业选修课18学分),综合实践课程20学分,素质拓展课程10学分。
理论教学120学分,实践教学36学分;必修课程134学分,选修课程18学分,创新学习4学分。
2.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见“汉语言文学专业(师范类) 专业课程设置方案
六、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
1.毕业资格
在学习年限内修完所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,并取得毕业所需的最低学分,德、智、体、美达到毕业要求,取得毕业资格。
2.学位授予
取得毕业资格,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的条件,授予文学学士学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