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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播电视编导专业
2017-12-06     (点击: )

   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 

一、基本学制

基本学制:4年。

 

二、培养目标

按照“突出实用、服务本地“的原则,主动适应贵州省特别是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,大力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在艺术学学科领域专业基础较为扎实、专业口径较为宽广、专业应用性较为突出,具备较强学习能力、实践能力、创新能力、交流能力、社会适应能力的,适合在传媒行业或企事业单位宣传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、拍摄、编辑、导演、制作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。

 

三、基本要求

1.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努力学习和实践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,逐步树立正确的理想、信念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养成严谨的学风,具有求实创新的精神和良好的新闻职业道德修养,遵纪守法。

2.系统、坚实地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、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,关注、了解本专业的新成就。具体要求:

(1)掌握艺术学、传播学、新闻学、广播电视学的基础理论、基本知识;

(2)具有新闻采访写作、编导、摄录、制作、播音、节目主持的基本技能;

(3)具有较好的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,现场及镜头前采访报道能力,社会调查和社会活动能力及广播电视节目策划、制作、评论和分析的能力;

(5)具有一定的电视编导能力和策划能力。

(6)了解广播电视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规;

(7)了解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与科技常识,了解中国广播电视事业现状与发展趋势,了解国外广播电视事业的动态;

(8)具有广博的文化科学知识,了解本专业的最新成果和发展动向,掌握文献检索、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,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。

3.了解体育的基本常识,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,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劳动、卫生习惯,具有健全的体魄。

4.能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,外语、体育、计算机和语言文字能力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。

5.具有良好的审美素养和高尚的艺术情趣。

 

四、专业核心课程

传播学概论、艺术学概论、影视编剧基础、广播电视文稿写作、新闻采访与写作、摄影技术、摄像技术、非线性编辑技术、广播电视节目策划与编导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

 

五、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

1.课程结构与学分安排

总学分:156

通识必修课程 45 学分,学科专业课程 81 学分(其中学科基础课25 学分,专业主干课40学分,专业选修课 16学分),综合实践课程 20 学分,素质拓展课程 10学分。

理论教学 117学分,实践教学39学分;必修课程 130 学分,选修课程22学分,创新学习4学分。

 

2.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见“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课程设置方案”。

 

六、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

1.毕业资格

在学习年限内修完所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,并取得毕业所需的最低学分,德、智、体、美达到毕业要求,取得毕业资格。

2.学位授予

取得毕业资格,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的条件,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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